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至2001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本次招聘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9年11月30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镇江市学府路132号)办公楼二楼党建之家(220房间)
(二)报名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2.《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两寸照片1张;
3.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奖励证书、任职证明、所修课程及成绩、发表论文,以及其他证书及证明等材料;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材料。
4.报名时需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岗位核减、取消。报名截止后,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进行,镇江市教育局复核。
(五)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须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2月12日;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2月19日—20日。参加面试、笔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三、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25人,考生须先参加初试。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招录人数1:25的比例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岗位成功报名人员若未超过(含)25人,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初试
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演讲和思辨能力,初试时间为12月8日(周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考生可于12月5日登陆镇江市教育信息网进行查看。考生须于12月6日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凭身份证下载、打印初试通知单。初试成绩在初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告,并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初试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教学和答辩,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采取百分制,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面试时间为2019年12月15日(周日),具体见面试准考证。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成绩。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和教育类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约占20%),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5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2日(周日),具体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按规定需缴纳笔试费100元。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笔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告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江苏省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市教育局网站、镇江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录用后2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政策咨询电话:0511-85590761(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511-88916342(镇江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511-88916332(镇江市教育局);
举报电话:0511-85340800(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招聘公告由镇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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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镇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镇江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