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全日制硕士及以上人才50名。其中,市直属医院计划引进25名,县直属医院计划引进2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并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
5.正规海(境)外留学并回国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必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资格认证书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经审核认定后符合条件的可报名,引进后等同国内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待遇。
6.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由市人才办组织市、县直属医院成立市卫生人才引进专场工作组,前往选定的各大院校现场招聘,由随行的专家评委组现场面试考核,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引进人选并当场签订聘用合同或三方协议书。现场招聘工作共分6站进行,具体安排如下:1.武汉大学医学院12月7日-12月8日;2.南华大学衡阳医学院12月9日-12月10日;3.广西医科大学12月11日-12月12日;4.南昌大学江西医学院12月13日;5.江西中医药大学12月14日;6.赣南医学院12月15日-12月16日
四、引才待遇
1.一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聘为正式事业编制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报考人员为博士及正高职称的,由引进用人单位考核同意后,按《鹰潭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聘用后享受市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引进博士及正高职称人才不占用本次正常招聘名额,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引进人才到岗后,出现其他特殊情形的,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解决。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以鹰潭市卫生人才引进专场工作组到各大院校专场招聘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材料
1.《鹰潭市2019年卫生人才引进专场招聘考试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有关证明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④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⑤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⑥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加盖学校公章。(①②③④项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联系方式
各岗位对应的报名联系电话,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岗位,报考多个无效。
3.现场招聘分6站进行,如前站某岗位已完成招聘计划,下站该岗位则终止报名及考试。
4.在引进工作期间内,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六、资格审查和面试
中共鹰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用人单位对相关岗位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面试时间。考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侧重测试考生的专业技术或技能水平。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对少数急需紧缺岗位可降至1:1,但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和政审
1.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通过加试确定入闱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2.政审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道德品质、计划生育和有无其他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市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01-6440632鹰潭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0701-6440388鹰潭市人社局事业科
0701-6220586鹰潭市卫健委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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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