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舟山市园林绿化建设中心是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提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技术支持;承担园林绿化彩化、立体绿化等方面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城市重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承担部分政府投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四)目前正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建设信息港:(http://zszjj.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建设信息港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平台。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9日17:00止。
(二)报名办法:报名者请将以下报名材料以jpg格式图片,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zs2283083@163.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过期不予受理报名。
考生在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所有证件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一寸彩照(见附件);
合格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则岗位取消。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过程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六、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合格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1:15及以上,则增加面谈环节,经筛选后按招聘计划数1:10进入面试环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分数相同,则进行加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舟山建设信息港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3136,0580-228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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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