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自愿从事一线窗口综合受理工作,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女性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1991年10月31日以后),男性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1989年10月31日以后);女性身高162cm以上(含162cm),男性身高172cm以上(含172cm);形象好,气质佳,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4.具有全日制本科2B以上学历(含2B)。
5.能够熟练使用电脑,熟练操作WPS、OFFICE等办公软件,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
6.报名考生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晋城市范围内。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不得报考情形: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应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综合窗口编外聘用人员由晋城市审批服务综合受理中心聘用管理,采用企业招聘方式进行。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9:00至11月30日17:00(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晋城市政务服务大厅西二楼西北角26、27、28号窗口报名处(文博路366号)。
办公电话:0356-22184050356-2218464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学信网学籍证明、个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及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一份);近期红底1寸免冠彩照6张、近期5寸素颜生活照2张、各类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并填写《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综合窗口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通过发布公告网站直接下载填写)。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时,现场进行身高审查,对提交资料进行初审,现场拍照留取照片资料。
2.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
(1)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信息不准确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资格。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简历筛选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综合考虑学历、外形、职业资质、从业经历、政治面貌及年龄等条件,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并电话通知考生。若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5,则该岗位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直接进面试。
拟招聘岗位报名出现空缺时,其空缺名额经局党组研究确定调剂到其他岗位。
3.面试
面试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基础知识、语言表达、仪表仪态。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分数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根据面试成绩递补。
5.录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与晋城市审批服务综合受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实行动态管理。
四、其他事项
1.获得面试、考察体检资格的人员,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未获资格的人员不再通知,请应聘人员正确填写联系方式,保持电话畅通。应聘人员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必须对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仅供招聘之用,不再退还。
4.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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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综合窗口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docx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综合窗口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19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