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职位
永州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
二、选聘范围
全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聘人员基本条件
1.选聘范围为永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包工勤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截止2019年
8月31日),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选聘职位表》中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聘范围: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未满1年的,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期未满1年的;因机构改革转隶的人员和2019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聘考试拟录取人员;
5.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日-12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永州市信访局办公室(310室),联系人:835885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由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①单位推荐意见(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专长的现实表现),加盖单位公章;②《永州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向工作单位通报。
(三)笔试
选聘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核减选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笔试考一科,满分为100分,主要检验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信访工作基本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与入围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聘人数相等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折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六)体检
根据考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用人单位派出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方式为个别谈话,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同事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由单位提供现实表现材料,查看本人档案等。
(八)讨论决定
体检、考察结束后,永州市信访局党组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确定选聘人选。
(九)公示
将确定的拟选聘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结果的,则正式确定为选聘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者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选聘计划空缺的,由选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
(十)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聘结果的对象,确定为选聘对象。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人事、组织关系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内,对选聘对象现实表现确实与职位要求不相符者,退回原单位。
(十一)调入
试用期结束后,拟调人员经市人社局、市编办与用人单位审定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本次选聘工作由永州市信访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全程监督。
五、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地点:时间为十二月上旬,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时间为十二月上旬,地点另行通知。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信访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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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永州市信访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