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数。本次招聘村级防疫员60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嘉祥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内,年龄计算以招聘公告之日为准。其中,优先选聘畜牧兽医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具备畜牧兽医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色盲,无对动物敏感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等。
5.热爱畜牧兽医事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分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政工科报名(老职业中专院内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大楼502房间),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上午8:30至2019年12月6日下午4:00。
(二)携带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5张;
3.填写《嘉祥县村级防疫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嘉祥县汇祥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嘉祥县畜牧业发展中心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把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证件、证书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查核后原件退还应聘者,复印件恕不退还。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交证件材料虚假的,提交材料与《嘉祥县村级防疫员报名表》不一致的,等等,一律取消资格。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录用四个环节。
(一)笔试内容(笔试卷面总分5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济政办字〔2019〕54号);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5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聘用人员1:1.5比例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不足聘用人员1.5倍,则全部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12月11日在原报名地点张榜公示。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聘用人员1:1.2比例进入体检,如不足聘用人员1.2倍,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自理)
(四)录用公示。由嘉祥县汇祥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嘉祥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聘用程序
村级动物防疫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到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并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统一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根据个人情况及镇街需求分配到镇街畜牧兽医站工作,并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工作责任书,对其监督管理。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负责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五、工作待遇
每人月工资1550元,并随嘉祥县的最低工资标准逐年提高,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
六、本公告由嘉祥县汇祥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嘉祥县畜牧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6529067、0537-6867668
嘉祥县汇祥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嘉祥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