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
2.岗位名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详见附件1。
三、工资待遇
详见附件1。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石浦镇人民政府420办公室(石浦镇凤栖路138号);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0574-65983699。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及近期免冠一寸照3张和报名表(附件2)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考试成绩1年内(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有效。如因人员空缺或工作需要调离,需替补的,按本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工作受石浦镇纪委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98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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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