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共计30个,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全日制博士毕业生,要求1968年11月28日(含)以后出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2.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要求1983年11月28日(含)以后出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本科学历:要求1983年11月28日(含)以后出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现场资格审查前一天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及学位认证书等),除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11月27日(含)之前取得。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0年毕业生除外)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应聘。中小学教师报考,需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2月6日12时。
2.方式:填写《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qcxyrsc@163.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大学名称+姓名”(“应聘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报名表》内容要确保真实、完整、准确。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没有网上预报名的,也可直接到现场进行报名。
1.时间:12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2.地点: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A区一号楼三楼人事科(职称评审办公室)。
3.审查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
(4)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省内院校及采取网上签约的院校可不提供),往届毕业生派遣期内未派遣须提供报到证。
(5)已签署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须提供解约证明;有工作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提供单位解除合同证明书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无业人员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由档案所在地部门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处盖章。
(6)博士毕业生须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情况。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8)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证明:a.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党员证明信(见附件4,须毕业学校组织部门盖章,二级院、系盖章无效;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组织部门盖章);c.入党志愿书全本复印件(须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9)佐证考生获得重要荣誉、奖励、成果等证书或材料。
(10)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初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下午5点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并加入考生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笔试)、考察、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均通过考生微信群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考试方式
面向博士招聘岗位,或仅有博士报名的面向硕士以上学位招聘岗位,可采取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面试,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也可直接考察。
考试。要求学历层次为研究生(含)以上的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要求学历层次为本科(含)以上的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如无本科学历层次考生报考,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面试、笔试均安排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进行,时间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天左右。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于12月13日18时后在微信群发布。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30人的,先进行初试,初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初试成绩公布后,60分(含)以上人员可进入面试,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面试方式:教师岗位为试讲,非教师岗位为结构化面试。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报考学历层次为研究生(含)以上岗位的,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报考学历层次为本科(含)以上岗位的,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笔试环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报考要求学历层次为本科(含)以上的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均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察、签约
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另行通知。考察合格人员,与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省内院校及采取网上签约的院校可不提供)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hj.yantai.gov.cn/)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hj.yantai.gov.cn/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ytqcvc.cn
咨询电话:0535-6339181
监督电话:0535-2101861
点击下载>>>
2019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2019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