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我校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15名(具体专业需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三)政治坚定,道德品行优秀,身体健康;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够胜任校(院)教研工作:
1.本硕博阶段均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学位,在应聘时已取得(或在招聘当年能够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2.毕业于国内院校的博士,在校期间应以第一作者或外文通讯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以上层次期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毕业于国(境)外院校的博士,应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有高水平工作论文。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日。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并参加考核,经考核通过并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试讲)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校官方网站(www.lnswdx.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0年3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不能进入后续的招聘考核程序。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将《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lndxszpx@163.com(发送至其它邮箱无效,邮件主题写明:姓名+院校专业+应聘岗位)。
应聘材料包括:《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人才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科至最高学历)、报名表内所填写的科研成果等电子版佐证材料等。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报名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四)面试考核
考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理论功底、课堂组织、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多方面能力素质。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我校承担。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由学校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对所申报职位相适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经校委会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八)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待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享受周转住房等待遇。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18号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人力资源部师资科
邮政编码:110004
联系人:韩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4-2398175623982808
纪律监督电话:024-88497718
报名邮箱:lndxszpx@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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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