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发布招聘信息
塔里木大学网站(http://www.taru.edu.cn)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网站(http://xsc.taru.edu.cn)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内地高校和塔里木大学、石河子大学的应届及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截止为2020年7月31日)。
(二)应聘者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抗挫、抗压能力。
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文艺、体育特长。
6.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其中,26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8.符合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还需提供MHK四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9.有担任校、院党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或取得突出成绩并获得相应荣誉者。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及疆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第一学历为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考生填写电子版《2020年塔里木大学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辅导员花名册》(附件2),并将“现场报名所需提供材料”扫描后与附件2电子版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dwxsgzb@taru.edu.cn。
内地高校考生和石河子大学考生可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压缩后并以“外地考生+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待我校审核后并及时回复审核结果,接到“审核通过”通知的考生可携报名所需纸质版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完成现场资格确认。
塔里木大学考生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完成网上材料发送后,直接携报名所需材料纸制版在指定时间(报名时间内的每天下午6点至8点)和地点完成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所需提供材料(请按顺序排列):
(1)《2020年塔里木大学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现学习阶段成绩单及所在院校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可如期毕业取得学位证);
(4)所在学校团委或学院党委出具的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开具日期应为招聘发布日期之后);
(5)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7日-2019年12月24日下午18:00
3.报名地点:塔里木大学行政楼111室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一经收取,不再退回;
(2)应聘者应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在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3)内地高校和石河子大学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的,须在领取笔试准考证之前向塔里木大学提交所有纸质版材料原件进行再次审查确认,如审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材料不符,将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组成辅导员选聘资格审查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本科学历考生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笔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2月25日——12月26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将于2019年12月27日左右在塔里木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注意查看。
(三)岗位调整
选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为准)与选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由塔里木大学调减该岗位选聘名额或取消该选聘岗位。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塔里木大学工作实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60分为合格线。
本科学历考生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聘岗位的选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60分为合格线。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本科学历考生来塔里木大学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100分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1:3的比例组织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须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
笔试时间:2020年1月3日,1月2日考生到塔里木大学行政楼111室领取准考证。
2.面试
学校成立面试评委小组,根据岗位类别组织面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直接按1:1进入面试。本科学历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所有考生面试前需统一提交不少于15份的个人简历到指定地点(格式可参照《2020年塔里木大学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限一张A4纸)。
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确定
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体检人选。若入围的最后一名人员因成绩并列而超过招聘岗位计划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体检人选(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五)体检
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相关规定。
1.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经学校批准后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复查只进行一次,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岗位的,可根据情况,从进入该岗位考核范围的其他人员中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学校成立考察工作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网站公示7天。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审批后,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20年7月31日,未能提供岗位所需毕业证、学位证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
塔里木大学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7-4680965
六、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或者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的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网站(http://xsc.taru.edu.cn/)公布。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0997-4681848(时老师)
人事政策咨询:0997-4682862(鲁老师)
传真:0997-4681848(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通信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塔里木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时老师,邮编:8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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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塔里木大学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2020年塔里木大学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辅导员花名册.xls
塔里木大学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