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岗位名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详见附件1。
三、工资待遇
详见附件1。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9日-12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312办公室(塔山路105号);联系人:鲍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38013。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军人证、报名表(附件2)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县监委第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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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