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为计量检定人员共计2名,工作地点为余杭区境内。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作风正派,品行优良,责任心强,服从指挥;大专及以上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招考办法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12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国家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余杭区星桥街道贾家社区远展街8号,质监环保检测大楼)816室。联系电话:0571-86139826。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按规定填写《报名表》一份(可自行下载打印后填写),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1.主要审查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经资格审核后,如各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不足1:4,但不低于1:2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如报考比例低于1:2的,视情况决定是否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以40%和60%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含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3.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政审标准参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标准执行。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以及劳动合同签订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后,确定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余杭区人才服务网公示(网址:www.yhqrcfw.com)。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者,取消录用资格。
2.招聘人员用工性质为编外用工,按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3.招聘人员劳动报酬按区政府和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如与余杭区市场监管局领导、余杭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领导或具体招聘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以及存在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应当回避。
2.本次招聘过程将邀请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全程监督,对招聘单位的违反规定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对象,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按照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相关制度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单位保证对应聘者所提交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不用于与此次招聘无关的其他用途。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余杭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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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