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招聘人员12人,中西医结合、儿科、公共卫生医生各1人,影像专业医师1人,检验师(士)1人,中药师(士)1人,护士6人。
2、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士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医生专业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辽阳市户籍。有执业医师证、护士资格证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其他条件不变。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服从卫生健康局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身体条件。5、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参与选聘
一是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因重大违纪问题受到原单位或院校处理的;
二是曾因医疗责任事故受到单位处分的;
三是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是其他不适合担任选聘职务情形的。
二、薪资待遇
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医生2000元/月[有执业(助理)医师证者3000元/月];中药、检验专业:1500元/月,有中药、检验士证者1800元/月,有中药、检验师证者3000元/月;护士1500元/月(有执业证者1800元/月)。以上人员均缴纳五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办法。报名者需持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于12月16日至12月20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到区政府五楼5019B室报名。
报名联系人:谷崇野、赵洪岩
联系电话:0419-5809007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区卫健局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考生须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考试。
四、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医生、护士岗位,如同一岗位报名人员中,具有执业证资格人数少于或等于招录岗位人数时,具有执业证资格者直接录用,所空名额可在不具有执业证资格人员中招录;如同一岗位报名人员中,具有执业证资格者人数多于招录岗位人数时,具有执业证资格者进入面试环节,不具有者自然淘汰。
3、中药师(士)、检验师(士)岗位,以中药(检验)师、中药(检验)士顺序录取,录取办法参照第2条。
五、体检与政审
1、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复检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2、体检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3、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低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接受社会监督,由弓长岭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19-5809900。
七、注意事项
1、录用人员与区卫健局一年一签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1个月,区卫健局对录用人员进行考核,优胜劣汰。
2、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要求进行报考。
3、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伪造、变造、冒用、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请考生密切留意有关招聘信息并及时查看,如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
弓长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