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75名,列入相应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绥宁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业务素养高、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年龄等要求,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9年公务员招考目录为准。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在2020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聘任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绥宁县政府门户网站、绥宁新闻网、绥宁党建网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考程序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
2.报名地点: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大会议室。
3.报名要求:①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半身相片3张;②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③报名时,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报考者于2020年1月10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06)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2020年1月11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5.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并在报名时作承诺签字。
6.每一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岗位数,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特殊专业岗位申请开考时,报绥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以及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
(三)考试
1.笔试
①笔试由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②考生参加笔试时需带好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③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绥宁县政府门户网。
2.面试
①面试对象的确定: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②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技术分析、应用能力等。
③面试入围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将在绥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④考生参加面试时需要带好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否则不得进入面试考场。
3.综合成绩合成及排名: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综合成绩(只保留两位小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笔试成绩还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为准。学历相同者,以高校必修课平均成绩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察和聘用。此次招聘可以递补一次,但对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邵阳市委组织部、邵阳市人社局审核后在绥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并按要求完善聘用人员人事档案。聘用前,应聘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限协议书,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其他
咨询电话:绥宁县人社局事管股:7606676
监督电话:绥宁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13975943930
四、招聘纪律
1.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2.本次招聘接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3.被聘用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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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