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招聘范围和条件,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根据岗位需要确定(详见附件1),具有博士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其他应聘人员的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12月1日。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决策咨询研究工作;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公开招聘考试通过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0日09:00至2020年1月2日18:00。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30日09:00至2020年1月3日18:00。
报名资格审核由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和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
计算机依据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应聘人员可通过提交人工审核申请的形式,我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与我单位联系询问。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作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人工审核的权限为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和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在报名时限内仍未审核的应聘人员,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在2019年12月31日09:00至2020年1月4日18:00期间完成缴费(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不缴费)。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人缴费100元。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1月9日至1月10日,登陆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在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和云南人才网公布。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政策研究等相关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云南人才网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和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接受考生分数查疑书面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拟聘人数: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云南人才网的公告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和正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面试比例。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八)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云南省人才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3619796、0871-63633276
(二)监督电话:0871-63638628
(三)网站:www.yn.gov.cn或www.ynh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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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