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处事公平公道,身体健康,无犯罪纪录。
2、男性,身高1.65米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高中或大专在读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复员及转业(退役)军人条件确实优秀的,学历可放宽至初中毕业。
4、符合招录条件、常住本区镇,且条件优秀的优先录用。
二、招聘人数:若干人。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10日止。
(上午08:30-11:40,下午14:00-16:30,节假日休息除外)
2、报名地点:启东高新区(原启东滨海工业园)南海路558号海韵大厦2307室。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80928259、15950839850
3、报名随带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④退伍军人应聘的需携带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是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证明;
⑤本行政区域内区(镇)财政拨款单位在职人员报名的须出具单位及分管领导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
⑥户籍地无犯罪记录证明。
4、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上述所提交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通知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接到应试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必要证件参加考试。
6、考试内容及形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按照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审定或体检未能通过的不予聘用,实行一次性依次替补。具体形式以通知为准。
7、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8、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对弃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空缺岗的,由高新区聘管办根据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递补。
四、录用及待遇:
录用岗位确定后,由高新区聘管办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区(镇)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到,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由此造成空缺岗位的,由聘管办根据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
被录用人员性质属于劳务派遣工,派驻高新区边防派出所,工作及日常事务管理接受边防派出所全面管理、领导。设试用期2个月,期间工资按照启东市当期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无任何其它待遇。由于该工种具有一定特殊性,故试用期满另设考察期10个月,期间工资等待遇按照转正后标准执行。考察期满,由聘管办会同用工部门(边防所)对考察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如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转正后各类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按照高新区同类岗位聘用职工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由区(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录)用资格。
启东高新区聘用职工管理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