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岗位为总会计师,具体要求为:
1、政治素质要求: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注重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敢于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勇于担当。
2、专业要求:财务管理、会计学。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
5、专业能力及工作年限要求: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财务或审计、税务等工作经历10年以上。
(二)应聘人员应除符合上述具体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要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条件与要求”中“40周岁及以下”为“1979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工作年限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地址: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行政楼3楼,电话:0564-3309712。
(三)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至1月13日,逾期不再补报。
(四)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2019年度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总会计师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和《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注册会计师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缴纳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式样详见附件3:《关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参加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总会计师招聘报名的证明》。
(五)资格审核:由六安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四、笔试
(一)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比例不低于1:3。如确实因总会计师岗位人员紧缺,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可以放宽至1:2比例开考。
(二)笔试范围:
主要包括:财务法律法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内容。满分为120分。
笔试由六安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笔试时间:2020年1月18日上午09:00-11:00
注:考生2020年1月16日至1月17日至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由六安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笔试人数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结构化面试人选。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由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笔试和面试成绩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合成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6:4比例合成,其中笔试成绩按照计算公示:笔试分数÷1.2折算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和“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和“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由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和“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十、聘用与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驻至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享受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待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与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签订聘用合同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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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总会计师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关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参加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总会计师招聘报名的证明.doc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