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招聘计划
2019年霍山县县直医疗单位计划公开招聘63名工作人员(编外)。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9年霍山县县直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8年5月24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
(二)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4日--5月29日。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者提交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执业证或资格证等证件扫描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报名电子信箱:见附件1。请将《应聘人员报名表》和证件扫描件发送到拟报考单位公布的电子信箱。
4、网上资格审查:5月30日在霍山县政府网站公示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6、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霍山县卫生健康系统人员招聘管理工作领导组研究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五、招聘办法
应聘者需参加笔试(研究生和消防管理员仅参加面试)和面试(护理含技术操作)。
1、笔试
时间:①县医院考生:2019年6月1日9:00--11:00;②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考生:2019年6月2日9:00--11:00。上述应聘者应于5月31日到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考试时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场考试。
考点:①县医院考生:霍山县职高;②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考生:县中医院15楼大会议室。
内容:专业综合知识。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分为西医临床、中医临床、影像、中药学、西药学、护理、检验、设备运行及维护、会计、计算机十类试题。题目由县卫健委委托第三方出具。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审查
时间:①县医院考生:2019年6月1日12:30--13:30;②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考生:2019年6月2日12:30--13:30。
地点:①县医院考生:霍山县职高;②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考生:县中医院15楼大会议室。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原件。
3、面试
时间:①县医院考生:2019年6月1日14:00--18:30;②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考生:2019年6月2日14:00--18:30。
地点:①县医院考生:霍山县职高;②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考生:县中医院15楼大会议室。
内容:面试题目由霍山县卫健委委托第三方出具,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两个方面,重点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以及与拟聘岗位有关的能力、知识、经验、性格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按抽签顺序进行,考生在面试前到指定地点集中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合成总成绩
(1)合成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其中护理面试成绩、技术操作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依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如遇合成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并在霍山县政府网站等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县卫健委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霍山县卫生健康系统人员招聘管理工作领导组牵头,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霍山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卫健委审查后,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签约聘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待遇按合同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2、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卫生健康系统人员招聘管理工作领导组将邀请纪检监察、人社、编办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县卫生健康系统人员招聘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4、信息查询。本次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霍山县政府网站查询。
5、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县卫生健康系统人员招聘管理工作领导组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6、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64-5022956
监督电话:0564-502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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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卫生健康系统人员招聘管理工作领导组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