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专业:文秘类、法律类、财会类专业。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
(五)热爱农业农村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进取精神,工作态度好,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3.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6日至1月22日。
2.报名地点:广安市农业农村局301室。联系人:陈丽华、王伦,联系电话:0826-2363238。
3.报名方式:填写《广安市农业农村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双面打印,一式2份),并持学历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和相关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3张到市农业农村局免费报名。
4.资格审查: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公文写作能力、公务处理能力、农业农村相关知识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试合格人员体检由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可复检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学籍档案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
七、聘用
考试、考核合格,并经研究确定的聘用人员,与农业农村局指定第三方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参照市级有关部门临时人员工资待遇由市农业农村局研究确定,社会保险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实行人岗相符、能进能出的管理模式。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的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广安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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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