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职称和实际工作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客观真实提供本人基本信息;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护理专业要求应届毕业生,30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55CM以上;医疗、医技专业要求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放宽至4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参照怀化市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执行;
4、全日制学历均为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起点的全日制;
5、临床医师岗位无执业医师资格证者须应届毕业生。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②曾在我院试用不合格,或因工作期间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者;
③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一)校园公开招聘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校园公开招聘
1、招聘地点:各本科院校。
2、信息发布:高校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4、结构化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取评委面试。
5、体检、公示、试用、聘用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程序进行。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信息发布
1月15日起开始在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hhwyy.com及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确认
报名时间:1月16日-1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护理专业不接受代报名)。
报名地点: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室电话:0745-2182627。
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限报岗位,应聘人员须持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二寸免冠照片1张、高中毕业证、大专或本科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持毕业生推荐表)、执业证、专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1月20日。由人事科、护理部、医务科、监察室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定。统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提交领导班子讨论,确定笔试、面试时间。如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调整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
4、考试
考试方式:
①护理:采取闭卷式考试+技能操作考试+结构化面试;
②医疗、医技、财务、医保专干、收费员:采取闭卷式考试+结构化面试。
笔试考试时间:医疗、医技、财务、医保专干、收费员等岗位1月22日8:30-9:30(护理岗位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笔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
①笔试:护理、医疗、医技为相关专业《三基》及相关知识;其他岗位为岗位相关知识。
②技能操作考试:护理专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操作考试人员(如降低开考比例,参考人员则全部入围技能操作考试。末位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技能操作考试)。护理部组织专家评委进行技能操作考试,人事科参与统分,监察室监督。
③结构化面试:
医疗、医技、财务、医保专干、收费员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降低开考比例,参考人员则全部入围面试。末位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护理专业参加技能操作考试人员全部进入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④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与结构化面试成绩之和(护理专业为笔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结构化面试)即为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护理专业为笔试成绩40%+技能操作考试30%+结构化面试30%),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名。分数相同的增加一次笔试,按加试分数排名。
(三)体检、考核
1、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组织拟录用人员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拟录用人选由医院组织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进行递补,最多递补2次。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名额进行递补,最多递补2次。
(六)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试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公示期满后开始试用,试用期一个月。
(八)聘用
试用期满由人事科组织所在科室进行考评,合格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一)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聘用后发现者立即予以解聘。
2、试用期一个月结束后考评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对本方案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2182627(人事科)
监督电话:0745-218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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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