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2月20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以报名,未能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雨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根据《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岗位“学历所对应的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考生需咨询雨湖区卫生健康局,由雨湖区卫生健康局报招聘领导小组认定。联系电话0731-5863092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湘潭市雨湖区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交流使用的,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待处理的;
5.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含触犯刑律被免于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为: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资格终审—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www.xtyh.gov.cn)公布、公示。
【重要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上通知,特别要关注岗位计划调整、资格审查、面试事项、考察、体检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信息,错过时间的,后果自负。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26日8:00至2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规范、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格(附件2),在报名时间段内发送至湘潭市雨湖区卫生健康局指定电子邮箱xtyhcdc@163.com进行报名。上传照片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单色背景电子证件照(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至1:2,达不到1:2的将核减相应岗位计划。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所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报错、信息填写失误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湘潭市雨湖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审查时间为2月29日8:00-15:00,实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电话通知。
报考人员应于2月28日17:00前将以下证件和材料照片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湘潭市雨湖区卫生健康局指定邮箱xtyhcdc@163.com(文件名修改为“姓名+专业”)。
未按时发送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时须出具证件和材料的照片: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2、毕业证;
3、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签名的报考承诺书。
(三)面试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面试时间发生变动,以网站通知为准。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2020年3月7日上午8:30分开始。
3.面试地点及其他事项详见面试公告。
4.面试方式:采取网上视频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原件。
(四)考察、递补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用人单位通知入围考察人员,入围考察人员通过复审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后立即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并将其工作表现作为考察依据。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等原因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最多递补两次。疫情过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五)体检
疫情过后,组织体检,体检对象为考察合格人员。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
(六)公示、资格终审、聘用
1、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进行资格终审(查验毕业证书原件),方可进入聘用环节。
对拟聘用人员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程序报市局主管部门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按时间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须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以上。
五、其他事项
1、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雨湖区绿色通道公开招聘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咨询及举报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湘潭市雨湖区卫生健康局0731-58630921
雨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31-52575958
(二)举报监督电话:
雨湖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1-58205757
点击下载>>>
1:湘潭市雨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2:湘潭市雨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湘潭市雨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