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以面试和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会计证者优先;
(六)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办事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使用;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公文规范和文字处理。
(七)能吃苦耐劳,热爱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和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服务期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3月10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0日--3月2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hctw4207@163.com,联系电话:3034207。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4.面试:面试一般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进行,采用结构化或者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形式,面试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共青团海城区委员会办公室(海城区长青北路13号)进行复审。
5.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工资待遇
参照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执行,3.8万元/年(含相关社保费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形式采用一年一聘。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共青团北海市海城区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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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北海市海城区委员会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