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1.余杭组团(余杭、仓前、闲林、五常、中泰)常住户籍人员。
2.在闲林街道购房(本人或配偶、父母)且实际居住的人员。
三、招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热心为企业服务,服从管理,甘于奉献,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岗位独立工作能力。
3.具备岗位所规定的招聘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6日-4月3日,上午9:00-下午4: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闲林街道办事处2号楼2209办公室(闲林街道闲富中路2号),联系电话:88687718。
3.报名须知:报名时需本人到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及相关技能资格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现场填写《应聘报名表》。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招考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审查意见。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总分100分。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内容为材料写作及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8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论素养、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分。
(三)考察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后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体检及录用
拟录用对象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若体检不合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体检人员。如无合适人员职位可空缺。
(五)附加分:中共党员加1分,硕士学历加2分。
五、用工性质及待遇
用工性质为企业编制,录用人员与余杭闲林商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为余杭区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并经认定合格的予以转正,工资待遇约1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
六、其他说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余杭区闲林商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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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闲林商会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