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内勤1名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岗位要求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7日(星期五),8:30至17:00。
2.报名地点:湖州经济开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305办公室。(地址:湖州市西塞山路398号)
提交本人签字的报名表纸质稿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及其他相应证书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
1.资格审查:由指定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将通知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对应试者岗位能力、职业素养、综合素质等进行考察。
(三)人员录用
1.确定录用:根据面试择优确定拟聘人员,通知拟聘人员在1周内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委托湖州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湖州经济开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
2.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等岗位人员政策发放,并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有意隐瞒情况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由湖州经济开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实施并解释。
3.联系电话:0572-2668271联系人:徐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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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经济开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