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以用为本、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单位性质、招聘计划及薪酬待遇
海南省船舶引航站隶属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是海南省海域唯一的专职引航机构,代表国家行使引航主权,负责对进出海南各港的外国籍船舶实行强制引航,并接受国内航运公司的申请,对进出海南各港的国内船舶提供引航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与引航有关的港口和航道工程项目研究、船舶抢险救助、引航事故调查等工作。本次计划招聘人才岗位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详见附件1),其中海上安全管理人员1名,薪酬待遇:20-30万元/年;国际航运经济管理人员2名,薪酬待遇:20-30万元/年。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专业及名额(详见附件1)
1、海上安全管理人员1名。专业要求:全日制硕士学历,航运管理及相关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航运安全管理或研究的工作经验;熟悉国内外海上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国内外航运安全发展趋势;在所负责领域有成功案例或研究成果;具备较强的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语言沟通能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
2、国际航运经济管理人员2名。专业要求:全日制硕士学历,航运管理、航运经济、航运金融及相关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的航运经济、航运金融工作经验;熟悉国内外航运市场动态和发展方向,掌握国内外航运政策和规则;在所负责领域有成功案例,得到业内认可;具备较强的理论功底和独立分析能力、研判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语言沟通能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
报考者须在报名时取得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并提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人格健康,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在应聘岗位上安心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委培、定向和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国家和省及地方政府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南自贸港招商引才网(网址http://wwwcontacthainan.gov.cn/)、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网址http://jt.hainan.gov.cn/)、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rss.hainan.gov.cn/)、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网站(网址http://jt.hainan.gov.cn/hnscbyhz/)发布。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报考人员可通过本招聘公告中所提供的报名邮箱(yhz68682625@163.com)进行网上提交材料报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30日
2、报名邮箱:yhz68682625@163.com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各岗位要求条件,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提交材料:(1)报名登记表(须附彩色电子证件照片),参考《海南省船舶引航站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4)职称证书扫描件;(5)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工作任职文件或聘用职务证书等。(6)负责领域成功案例或研究成果。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任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4、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加盖公章),在编在岗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5、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清晰完整,大小20-200KB)。
(三)资格审查
1、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合格报名人员名单通过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3、本次考试采用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为考试招聘。
1、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报考该岗位经过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考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应取消该招聘岗位或视情况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组织考试。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
(4)笔试成绩通过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网站(网址http://jt.hainan.gov.cn/hnscbyhz/)进行公布。
注意事项: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资格复审
(1)面试前,海南省船舶引航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2)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网站(网址http://jt.hainan.gov.cn/hnscbyhz/)进行公布。
(3)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A.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B.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C.《海南省船舶引航站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D.户口簿个人页及户主页;
E.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
F.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负责领域有成功案例或研究成果;
G.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在编在岗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原件应在报名前取得;
H.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社保部门打印的社保清单)。
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
5、面试
①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③面试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示的方式进行。
④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和体检有关事项在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网站公布。
注意事项:面试人员须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6、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出现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人选确定,其名次排列按以下方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
(2)体检工作由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统一组织在省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3)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等进行考察,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体检不合格、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应聘空缺的名额,若需递补,由考核小组视情况研究决定,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拟聘用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船舶引航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将调查处理的结果报送省交通运输厅并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但因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8、聘用
拟聘人员确定后,我站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提交主管部门审核。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站发出《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我站将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年第35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省船舶引航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98-68682625
传真:0898-68651948
纪检监督电话:0898-68659309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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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船舶引航站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