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及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对象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温州市瓯海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至4月9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点击“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带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人事财务科(瓯海区行政中心4号楼209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88598902。
3、资格审查: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不足10人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多于10人的,将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择优选取10人进入面试,并向报考人员反馈结果。
4、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工作能力素质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按照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5、考察体检录用: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根据面试成绩,择高录取,组织考察(政审)、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结合考察(政审)、体检结果,将拟录用人员报经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研究同意后,确定录用人员,按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有关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录用信息等的通知届时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4、其他未尽事宜由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7-88592589。
1: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2: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