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技能测试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数及工作地点
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1名,通过第三方公司分别劳务派遣到昌元街道、盘龙镇、双河街道、昌州街道、广顺街道、仁义镇、安富街道、河包镇、吴家镇、荣隆镇、峰高街道残联工作。
三、岗位职责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有关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愿望,积极帮助辖区内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团结、引领残疾人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三)通过直接、协调或转介等方式做好各项残疾人工作,承担残疾人综合服务、精准康复、教育就业、信访维权、文化体育、志愿助残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四)深入村(社区)残协,深入残疾人家庭,准确掌握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和基本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个性化服务。
(五)帮助残疾人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六)组织残疾人开展相关活动。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报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年龄在45周岁以内(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之日)。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热爱残疾人工作,热心为残疾人服务,有一定的文字、电脑操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五)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和胜任基层工作的心理、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在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违规行为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9日至4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残疾人联合会(荣昌区昌元街道宝城东路90号)304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不进行网络、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资料:(1)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本人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须在教育部“学信网”上验证;无法验证的,不得以此毕业证所载学历报考);(4)真实、准确填写的《重庆市荣昌区残联残疾人专职委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准确,并贴上照片。(5)属于残疾人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属于残疾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相关关系证明。
5.报名有关事项:(1)报名所需资料必须在报名时现场提供,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当场予以认定。(2)本次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须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真实提供各项报名资料,不得弄虚作假。若不诚信报考或以欺骗、隐瞒等方式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并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3)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凭身份证原件到荣昌区残联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须保持通讯通畅,领取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考试。考试包括技能测试考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技能测试考试。内容为计算机操作能力,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录入编辑、办公软件操作等电脑操作基本能力,总分为100分。先进行技能测试,后面试。技能测试达到60分的才能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人员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不足1:2时,以实际人数为准。本次面试工作在荣昌区纪委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开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知识、语言表达和仪态仪表等方面,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公开招聘环节。
(三)加分条款。
为优先照顾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就业,采取每个报考的残疾人和残疾人直系亲属在总成绩上均增加5分的方式。在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直系亲属。
(四)体检。
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计算各项成绩时,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按残疾人、残疾人直系亲属、面试成绩高的排序确定。体检由荣昌区残联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国家有关录用普通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和体检集中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选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用资格。
聘用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按规定除须当日复检、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外,对其他不合格的体检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荣昌区残联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由荣昌区残联按规定进行一次性集中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
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择优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正式予以试用(由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胜任工作的终止试用,不再聘用。
六、岗位安排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双向选择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考虑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聘用人员的个人意愿,来确定聘用人员的具体工作单位,工作单位一经签字确认后,不得要求调换或更改。
七、管理方式
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聘用制和动态管理,一年一聘。任期内实行工作考核,考核不称职解聘。
(一)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定岗定责、日常工作管理使用由镇(街道)负责,工作绩效考核由区残联和镇(街道)实行双考核,专职委员劳动关系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负责。
(二)区残联负责对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各镇(街道)负责为残疾人专职委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和条件,落实必要的办公经费和其他福利。
(三)建立完善优胜劣汰的考核管理机制,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可继续聘任,对不能胜任工作、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存在其他不适宜履职情况的,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调整或解聘。
(四)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主动提出辞职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镇(街道)残联报当地党委政府批准,报区残联备案后,方可解除聘用协议。
八、工作待遇
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全年月平均工资总额不低于28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基本工资每月不低于1800元(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绩效工资按照本人履职情况,根据考核的等级确定;津贴补贴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具体金额发放;同时按不低于当年度本地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专职委员办理社会保险。
九、其他事项
1.聘用单位对考生所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报名资料不退还考生。
2.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号码全天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不能接收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荣昌区残联负责解释。
荣昌区残联联系电话:023--46769271。
荣昌区残联联系人:肖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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