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协审、体检合格后录用,具有档案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档案管理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工作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
(二)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熟练电脑操作,具有本县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以身份证为准,按报名截止之日计算),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从事二年以上文书、工程档案工作(工作业绩须由县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档案机构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档案或文书档案的证明)。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4月9日。
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尤溪县城管局6层组织人事股(尤溪城关建设西街2号),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598-6333470。
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档案专业岗位资格证书、档案专业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用A4纸复印),近照同底版一寸彩照三张。
四、考试办法
若报名人数只1名,则采用面试、体检通过后直接招聘人;若招聘人报名人数2人以上,则优先招聘取得福建省档案局印发的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取得档案专业技术职称招聘人员,同时取得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的招聘人员优先聘用;若招聘人条件相同超过2个人以上,则采用笔试加面试的办法确定(笔试占60%,面试占40%,总分100分,按分数由高到低的方式确定招聘人)。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尤溪县城市管理局。
五、工资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档案管理人员属劳务派谴人员,工资及其他待遇按县劳务派谴人员规定发放。
(二)试用期为三个月,凡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聘期二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聘用期间,应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工作安排,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不胜任本职工作的,用人单位按照聘用协议约定执行。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尤溪县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