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临时工作人员4名。岗位为局机关股室及乡镇分局内勤,实行一年一聘,服务期至少3年以上。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以及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各项条件;
(三)中专(含技校)以上学历;
(四)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3日后出生;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要求本人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3日—4月10日8: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乐安县市监局人事教育股
联系人:杨春生联系电话:13879470519
3、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4)个人简历一份(纸质版);
(5)其他须提供的资质证书或能力证明等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国家政策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卷面总分100分。
(四)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对象。
(五)政审和体检
1、按照要求政审。
2、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六)聘用。因政审、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一次。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
五、聘用人员管理
(一)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乐安县市监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被聘人员每年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具体考核方案由县市监局确定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解除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1560元/月。
2、可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