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者应为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rst.fujian.gov.cn)、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和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w.mnnu.edu.cn)“人才招聘”栏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8日9:00至2020年4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上传后续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并通过网上缴交报名费80元。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申诉时间为4月8日9:00至4月2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费将通过网络银行退还至原缴费帐号。
(2)打印准考证:需关注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w.mnnu.edu.cn)“人才招聘”栏的通知,在指定时间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其中包括:
①《2020年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签名手写);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2020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的,提交个人承诺书,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
④专业方向材料(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提供,由毕业院校研究生院或所在学院出具专业方向证明,且专业方向内容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⑤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先提交个人承诺书,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内容为片断教学和岗位相关技能展示。各岗位面试设合格线为7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3.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和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w.mnnu.edu.cn)“人才招聘”栏和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591337
联系人:尤老师、沈老师、苏老师
十、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3.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6-259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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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