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及水平,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各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和《屯昌县县级公立医院人员招聘暂行办法》(屯府办〔2015〕9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屯昌县人民医院2018年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已纳入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或属于屯昌县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尚未达到聘用期限而未纳入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
3.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无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记录。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专业。
5.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年龄按岗位设置表所规定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者,即1983年8月1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失信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屯昌县党政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8月3日。
(二)报名以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至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屯昌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会议室。
3.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直接从屯昌县党政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到现场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学历证书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5张。(3)现场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学历证明。报名期间,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概不接受报名。
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屯昌县党政网站公示。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职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在屯昌县党政网另行通知。
(三)考试形式、内容及计分方法
本次招聘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笔试、技能操作、面试等工作均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完成。
1.考试形式:医疗类人员考试由笔试、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其他类人员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医疗类人员笔试范围以“医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为主,网络管理员笔试范围以“网络管理”专业知识为主。考试时长为120分钟,由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屯昌县党政网站进行公告。
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技能操作或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招聘人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或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技能操作试题内容为医学专业资格证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大纲相关知识。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
技能操作或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屯昌县党政网通知。
考生应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技能操作或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计分方法。按笔试成绩占60%(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占40%(保留小数点后2位)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若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须进行加试,综合成绩在屯昌县党政网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由招聘办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办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造成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屯昌县党政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办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六)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屯昌县人民医院签订为期5年的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同等岗位资格的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在屯昌县人民医院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含试用期)。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关于严肃招聘纪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38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等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三)对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工作经费
本次招聘不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所有经费由县人民医院负责。
七、其他
本公告由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有关事宜可到屯昌县人民医院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898-67812402
屯昌县人民医院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