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德宏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专职讲解员(编外):10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6名。
二、岗位职责
(一)负责基地参观单位的接待服务工作。
(二)负责基地各展厅的全程讲解工作。
(三)负责基地参观对象反馈意见的汇总上报工作。
(四)参与基地展厅内容改版工作。
(五)参与基地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或其他不良纪录。
(二)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或应急处置等方面能力,能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三)具有德宏户籍,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30周岁及以下(时间截止2020年4月30日),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7米及以上,身材匀称、形象好、气质佳。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4月28日24:00(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州纪委州监委电子邮箱dhjwgbs@163.com。咨询电话:0692-2105207。电子版材料包含以下:
1.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正规照、身份证复印或扫描(拍摄)等相关证书材料电子文档。
2.使用标准普通话阅读德宏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讲解内容录音材料并录制电子版。
3.认真填写《德宏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专职讲解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不能有漏填项或不填项,最后在本人承诺栏内签名确认(电子版)。
五、资格审核
对报名者提供的电子版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分别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指定相应的医疗机构,进行身高测量,达到要求的进入面试环节,缺额的依次递补。身高测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对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测评打分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仪态仪表、综合素质、普通话水平等方面能力,面试测评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无故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在合格分数线范围内,按照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10名考察人选(男性4名,女性6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确定的人选,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八、体检
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相关指标需进一步核查的,核查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九、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在德宏州纪委州监委网站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有异议的,按照面试测评成绩依次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宏州纪委州监委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2.工资待遇。试用期2个月,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每月3000元,五险由单位给予缴纳(不含个人部分);单位不提供食宿。
十一、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3.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
招聘过程中,发现不按规定执行或执行有偏差的,可向州纪委州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692—212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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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登记表.docx
德宏州纪委州监委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