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人员;
3、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材料及时间
1、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
楚雄州人民医院报名登记表(附件1),楚雄州人民医院考生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2)、个人简历、身份证扫描件、医师资格证扫描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扫描件、英语等级证书扫描件,由毕业院校出具毕业时间、专业名称、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往届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
楚雄州人民医院报名登记表(附件1),楚雄州人民医院考生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2)、个人简历、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起始学历至最高学历)、学位证扫描件(起始学历至最高学历)、医师资格证扫描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扫描件、英语等级证书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20年4月30日—5月8日24:0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网络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线上报名以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报名。报名考生将楚雄州人民医院报名登记表(附件1)、楚雄州人民医院考生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2)以Excel的格式,其余所需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档,所有材料汇总成一个压缩包后传至指定邮箱cxzyyrsk@163.com,邮件标题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方式命名。
(四)资格审查
对考生线上提供的材料采取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年龄、学历、招聘专业条件、任职资格几个方面进行审核。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经报名成功、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关注楚雄州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cxzrmyy.com),考试考核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时,组织相应专业的专家组成招聘工作专家组(7人组成),对应聘人员从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4个方面进行考试考核。专家组成员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打分,4个方面的成绩总合为100分,其中举止仪表10分、语言表达能力20分、应变能力20分、专业知识50分,专家组打分之和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的个人得分,成绩合格线为70分。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1、招聘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考试考核个人得分,在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由单位、主管部门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
2、应聘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己承担。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3、由单位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4、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单位集体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楚雄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未履行协议,没有按时到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可在考生中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也可重新发布公告,再组织招聘。
四、薪酬待遇
按国家有关政策管理和享受相关待遇外,并按医院有关规定享受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具体如下:(附件)
备注:其他事项按照《楚雄州人民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楚雄州人民医院人事科0878—3122029
传真:0878—3122029
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南路318号
六、纪律要求
(一)楚雄州州属卫生健康单位2020年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楚雄州人民医院2020年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领导,邀请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进行监督。
(二)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考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内容。
(四)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招聘规定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五)考生应如实填报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请致电: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0878—3389387
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878—3389651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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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