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51个博士点(一级学科15个),11个院士工作站,15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工程学、材料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了ESI全球排名前1%。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教辅(实验)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身体健康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5、符合相应岗位具体要求。
二、招聘岗位
教辅(实验)、行政管理、辅导员岗位招聘情况和具体要求,详见“太原理工大学教辅(实验)、行政管理、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教辅岗http://47.92.163.91:8088/zpw_gwlist-4-195.aspx,
管理岗http://47.92.163.91:8088/zpw_gwlist-3-194.aspx,
辅导员岗http://47.92.163.91:8088/zpw_gwlist-5-196.aspx。
三、工作待遇
1、接收为编制内教师,执行国家规定的博士毕业生工资标准,并享受校内绩效工资。
2、岗位待遇:
享受租房补贴1200元/月(税前),执行期为五年。
四、岗位管理
1、服务期不少于5年,并遵守《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履行服务期暂行管理规定》。
2、两个聘期内不得转岗(3年/聘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太原理工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孟老师
电话:0351-6010382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行政主楼529办公室
邮编:03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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