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度柳州市本级中小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七)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取得相关部门盖章方为有效证明)。
3.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招聘单位要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切实掌握报考人员健康状况。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湖北省、武汉市以及重点地区来柳返柳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返柳来柳人员如需报名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5.依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不做硬性要求,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国家恢复教师资格证考试一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0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定向招聘或降低招聘条件聘用,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年龄以2020年5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详见附件2),其他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含31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有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报考人员,专业和其他条件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岗位表》中“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列选“是”的岗位。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6日9:00—6月1日17:30。
应聘人员通过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liuzhou.gov.cn)、柳州市教育局网(http://jyj.liuzhou.gov.cn),进入报名端口进行网上报名,同一时间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有误或不完整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后,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如符合举证条件并经招聘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审批的,可以报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26日9:00—6月2日17:30。
各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应聘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6月1日报名的必须在6月2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5月26日9:00至6月1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2020年5月26日9:00至6月1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6月1日17:30至6月2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招聘单位应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公告的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从而导致损失的由招聘单位承担。
(三)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5月26日9:00—6月3日17:00。
经资格审查单位审查同意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若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改报及退费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开考比例,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不足比例开考或者取消开考或者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2方可申请不足比例开考,以下岗位经主管部门(开发区下属中小学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同)同意,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1.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因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岗位,2020年仍出现不足比例情况的岗位;
2.招聘研究生学历的岗位、招聘专业技术十级和十级以上的岗位;
3.招聘岗位为该行业、地区急需紧缺的岗位。
各招聘单位须在6月3日下午下班前将不足比例开考或者取消开考或者减少招聘人数的申请报主管部门核准,主管部门于6月4日上午下班前将核准结果报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于6月4日17:00前通知取消开考岗位涉及到的考生做好改报事宜。
应聘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的,可于2020年6月5日9:00—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及时查看改报是否成功。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帐户统一退费。
招聘单位须在2020年6月5日17:30前完成改报人员资格审查。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6月11日—6月13日。
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liuzhou.gov.cn)、柳州市教育局网(http://jyj.liuzhou.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本次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科。考试内容可参考《考试大纲》(附件3)。
2.笔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星期六)。
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的分值各100分。
3.照顾加分。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4.笔试成绩查询。2020年6月24日前,应聘人员可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liuzhou.gov.cn)、柳州市教育局网(http://jyj.liuzhou.gov.cn)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四、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缺考、零分或违纪情况的应聘人员不能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在柳州市教育局网站(jyj.liuzhou.gov.cn)上发布。
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公布5日内,请入围的应聘人员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等方式,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初审(报名时已经提供的可以不再提供),具体包括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未能提供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二)面试入围人选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初审,或是出现未通过面试资格初审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因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导致无法联系的,取消其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直接通知下一名应聘人员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应在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公布10日内完成。
经面试资格初审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随面试公告一并向社会公布。需要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的,应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并在面试前完成复审。
(三)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柳州市人才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uzhou.gov.cn)和柳州市教育局网站(jyj.liuzhou.gov.cn)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3个工作日。
(四)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五、考核
(一)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柳州市教育局网站(jyj.liuzhou.gov.cn)公布。
(二)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报主管部门审核。
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三)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到具备三级资质的综合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七、人员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面试、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uzhou.gov.cn)、柳州市教育局网站(jyj.liuzhou.gov.cn)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能聘用的,可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聘用通知下达后,应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或自动放弃的,单位不得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应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四)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后,除不符合聘用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外,应聘人员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应聘。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做诚信记录备案。
八、严肃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从严处理。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6.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九、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分为实名编制岗位和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两类。按照《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按相关管理规定,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教育局网站(jyj.liuzhou.gov.cn)和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已经完成考核但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2020年无法完成聘用手续的岗位,2021年该报考人员放弃后,其报考的岗位不得再递补。
(五)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柳州市教育局、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815940,2812972;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咨询电话:(0772)2815940;
监督电话:(0772)281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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