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应届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5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工作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0年5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3.2020年5月1日及以前批准录用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4.被列入“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浪费考录资源人员名单”,且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招聘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发送到招聘学校指定邮箱(邮箱zyyzjkc@163.com)。
2.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5月27日17:30止。
3.应聘人员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2020年镇沅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自荐材料;
(3)毕业证和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20年毕业生持院校证明材料);
(4)信息完整且院校方签章齐全的就业推荐表或者分学期的成绩表(加盖公章);
(5)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6)各类获奖证书照片,若无相关获奖证书可不提供;
(7)个人近期生活全身照一张。
注:上传的资料须清晰、辨识度高。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下,县教育体育局和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确定是否符合报名资格,并以电话方式告知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简历。因个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简历和证明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的每个岗位择优按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低于1:3比例确定为资格复审候选人,若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1:3比例的,须经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同意予以放宽比例后,方可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候选人在6月1-2日带齐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先到镇沅县教育体育局进行初步资格复审、初步资格复审通过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终审通过者方能进入面试,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1.面试方式:模拟课堂教学(现场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前一天将课题告之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根据自己报考的科目进行模拟课堂教学前的教学稿等各项准备工作。面试当天,应聘人员持身份证、《2020年镇沅县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面试确认书》,并出示“云南健康码”绿码标识到面试地点,按照自己准备的教学稿进行授课模拟课堂教学。
(1)每位应聘人员授课模拟课堂教学时间15分钟(考生提前结束除外);
(2)提问交流,时间5分钟内;
3.面试程序:参照《2020年镇沅县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面试公告》执行(2020年5月12日已发布在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4.面试时间:2020年6月3日上午8:30开始。
5.面试地点:镇沅县第一中学。
6.评委组成:每组评委由7名专业人员组成(主评委1人,其他评委6人)。
7.面试成绩
(1)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3)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签订协议人选,并到指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含各学校协议)。
(五)签订协议
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的人选,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含各学校协议)。
(六)考察
签订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完整提交相关证件和学籍档案等材料进行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核对象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否则考察不予通过;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经考察通过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为镇沅县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八)递补事项
因资格复审不通过、签订协议后自愿放弃、考核不通过、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时,由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进行递补。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承诺书。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zhenyuan.gov.cn/)发布;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后即被正式聘用。
(十)浪费考录资源行为
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但未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视为浪费考录资源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取消考核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镇沅县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三、其他要求
(一)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二)三方(含补充协议)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在职在编教师待遇。
(四)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五)有下列情形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签订三方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7个工作日满后,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接受县纪委监委、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三)报名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被考核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核资格。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点击下载>>>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