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态护林员6名,其中女性1名,男性5名。
二、工作岗位职责
(一)承担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二)依法协助管理野外火源,协助查处野外违规用火和调查森林火灾事故原因;
(三)协助做好森林防火、抢险救灾宣传教育工作;
(四)开展扑火救灾、防汛、抢险等应急救援技能训练,指导村组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救援技能培训;
(五)参与其它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素质优良,作风严谨,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女性:具有始兴县户籍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男性:具有始兴县户籍的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学历),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30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7周岁以下,即197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裸眼视力在4.8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在地方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专业森林消防综合救援工作的。
四、岗位待遇
按33600元/年(含五险),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年度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续签劳动合同。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考察和择优招聘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始兴县司前镇林业站(司前镇政府大院内),咨询电话:18718115162(刘生)。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交:(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2)《始兴县司前镇公开招聘生态护林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名者与招聘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由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在始兴县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跟班试用
经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初步聘用人员,在本单位进行跟班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
(七)聘用
跟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每年一聘。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项
(一)工作要求: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合同期考核不合格或者不服从岗位安排,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二)在聘用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依法处理或者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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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