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服从工作安排,虚心好学,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年龄18周岁-35周岁(1985年5月25日-2002年5月25日)。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免于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疾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发布信息(2020年5月26日)
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曹妃甸人力资源网、唐山市人才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公布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
(二)公开报名(2020年5月27日——2020年5月30日)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以及本人一寸照片4张,填写《公开招聘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到唐山市曹妃甸区长丰路176号海澳大酒店7012房间现场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果岗位报名人数低于招聘指标数,将对岗位指标数进行调整。考务费150元。
(三)资格审查(2020年5月31日)
由第三方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2020年6月2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唐山市曹妃甸区长丰路176号海澳大酒店7012房间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第三方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2020年6月4日)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计算机基础知识、写作)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按照招聘人数1:2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面试人选,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入围面试。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0年6月6日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布。
2.面试(2020年6月7日)
面试内容:重点考察政治素养、专业技术能力和岗位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其权重笔试占40%、面试占60%。即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于2020年6月9日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布。
(五)公示(2020年6月9日—2020年6月11日)
考试合格人员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的,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进行调查,经调查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该人员聘用资格,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末位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初始学历顺序确定优先人选。
(六)政审(2020年6月12日――2020年6月15日)
按进入政审人员与招聘人数1:1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政审人选。政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确定参加政审人员自行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唐山市曹妃甸区长丰路176号海澳大酒店7012房间领取《公开招聘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政审表》,政审表先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政审盖章,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政审盖章,在规定时间内交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政审合格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第三方公司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第三方进行考核管理,其中有行政服务工作经验者试用期为6个月,无行政服务工作经验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五、工资保险待遇
招聘人员月工资标准参照唐山市曹妃甸区同类人员确定,由第三方公司按时足额发放,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互助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有关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考试、政审、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责任追究贯穿始终,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七、组织实施
为保证招聘过程的公正性和规范性,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招聘机构组织实施,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第三方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1-66568487。
重要提示: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没有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所有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此次招聘无关,敬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因处疫情期间,请各位报名考生做好自我防护,在考试前14天避免与外界人员接触,并做好每天健康码打卡。报名、考试前14天内如果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任何疑似症状的,请自觉不要参加报名和考试。如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法律责任。报名和考试当天请持河北健康码、戴口罩按间隔一米距离排队进场,进场前将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体温异常,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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