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展览馆是宁波市规划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历程的展示职能,以及宁波市历史、现状和发展方向的介绍、宣传和教育工作。宁波市城市展览馆作为宁波重要的公共文化建筑,旨在成为宁波城市形象展示的窗口、城市发展历程的缩影、市民爱甬情感的家园。本馆坐落于东部新城核心区,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南侧,正在紧锣密鼓建设中,预计今年内试运行。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三、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为1个月。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派遣至宁波市城市展览馆工作。
出纳、设备管理、网络管理与宣传、布展内勤、讲解员兼礼宾岗位:月工资3510元,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自负。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发放年终考核奖金。
礼宾岗位:月工资2910元,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自负。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发放年终考核奖金。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28日至8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江澄北路575号B602室
联系电话:0574-89187324
传真:0574-89187324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三)报名办法
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的凭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其它资格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72538585@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所报岗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
(四)考试方式
1.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市城展馆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符合招聘条件的,通知本人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规划局网站上公布,之后电话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
2.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分岗位进行,由宁波市城市展览馆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者进行资格复审。请通过资格初审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生必须持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其它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随机应变能力等,总分为100分,总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3.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7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