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人数2名(限男性,此次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属于宜宾市南溪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编外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18—35周岁(1985年6月05日至2002年06月05日之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六)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为6月3日—6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宜宾市南溪区龙源路东段190号),联系电话:0831—3328856;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2张,相关证件须一次性提供,报名后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由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进行相应岗位的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名缴费:此次考试免收考务费。
6.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20年6月8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7.开考比例:此次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
1.由用人单位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综合考察。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南溪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劳动合同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四、管理及待遇
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南溪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为合同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五险”。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必须维护考试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