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方式进行。助理级执业资格及以下的人员采取笔试方式;具有中级以上执业资格的采取专业测试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2020年度利辛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19名,10个岗位,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妇产科临床医生4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应历届毕业生,女性;大中专学历须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具有执业医师或主治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2、儿科临床医生2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应历届毕业生,性别不限;大中专学历须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具有执业医师或主治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3、麻醉科医生1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应历届毕业生,性别不限;大中专学历须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具有执业医师或主治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4、眼科医生1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应历届毕业生,性别不限;大中专学历须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具有执业医师或主治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5、中医康复、推拿专业医生2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应历届毕业生,男、女各一人;大中专学历须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具有执业医师或主治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6、医学影像(B超)诊断1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应历届毕业生,性别不限;大中专学历须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具有执业医师或主治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7、医学影像(B超)技术1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性别不限;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8、公共卫生类,妇幼保健专业2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应历届毕业生,性别不限;大中专学历须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具有执业医师或主治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9、助产专业3人: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女性,具有执业资格;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具有助产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10、护理专业2人: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女性,具有执业资格;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具有助产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发布公告,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带二维码学历认证证明,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五张,填写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签署诚信承诺书,经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等步骤、确定拟聘人员、经公示后聘用。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5日,逾期不再报名。
报名地点:利辛县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二楼。
联系人:武晓晴联系电话:0558-8816512
报名时,资格审查人员对照招聘条件严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职位人数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不小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减少招聘职位或取消该职位。
(二)领取准考证。报名结束后,请参加笔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17日至6月19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1、取得助理级执业资格及以下的人员只进行笔试;取得中级以上执业资格的只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或6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试卷总分值为100分,答题时间150分钟。《医学基础知识》占试卷分值的30%,《专业知识》占试卷分值的70%。
(3)各专业笔试科目:
①报考西医临床、中医临床、康复、麻醉、影像岗位的,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临床医学专业知识》。
②报考助产、护理岗位的,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相关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10日内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专业测试的组织形式、时间、地点、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为准。
(四)考试成绩
1、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2、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专业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3、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选取并进入下一环节,出现空缺的依次等额递补;
4、考试成绩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聘计划数,在同职位人员中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专业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或称职高的优先)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六、招聘人员的相关待遇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用人单位现有正式职工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七、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对考务工作全程指导,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58—8816512(县保健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8—8816207(县驻卫健委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利辛县妇幼保健院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