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详情请阅读《2020年鄂温克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有志从事医疗卫生健康事业;
4.2020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9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的特殊要求以《招聘职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0年10月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需要提供学校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往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如遇特殊情况,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授人员”是指:“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简称蒙语授课,下同),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內,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卷,录取为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岗位是指: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仅限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择业期内(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应聘者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现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具有本次《职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同时执行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护士执业资格执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职业资格报名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被聘用人员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或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5.政法、教育、卫生健康等系统各类定向招聘培养的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招聘职位表》
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招聘《简章》、《招聘职位表》通过呼伦贝尔人才网、鄂温克政务网、健康鄂温克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介向社会发布。其他相关招聘信息在鄂温克政务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地点:鄂温克旗卫健委(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中心C区7003室)
2.本次招聘考试先期组织对“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名工作,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转入普通岗位,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将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工作人员采取现场发号排队进行报名、审核的办法来进行。报名审核工作严格执行规定工作时间,逾期不予报名,以发号为准。现场报考人员须在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现场确认签字后不允许再进行修改。
6.“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自2020年6月19日-6月20日报名及现场审核。开考比例2:1。工作时间: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转入普通岗位。
7.普通岗位自2020年6月23日-6月24日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时间: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开考比例2: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8.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考生只允许调剂一次,否则视为放弃。改报采取现场方式进行。请未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鄂温克旗卫健委(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中心C区7003室),时间为2020年6月25日,工作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进行改报工作,逾期不改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核
1.卫健和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资格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抽调专人进行资格审核工作。卫健部门负责审核岗位所需资格证,其他证件由人社部门负责审核,谁审核,谁负责。对因资格审核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2.资格审核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职位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核把关,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对所有报考人员应一视同仁。资格审核期间,对报考人员的咨询问题,由现场资格审核工作人员负责解释。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登录鄂温克政务网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中专学历考生需要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由学籍档案管理单位提供的中专报到证复印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鄂温克旗卫健委(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中心C区7003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如果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须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以代替报名。
4.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须自行打印并携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择业期内(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凭所在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存放档案等证明参加资格审核。
5.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人员属于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7.报考人员应在现场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设置《综合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两个环节,均以笔试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2020年6月27日
上午:0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于2020年6月26日09:00至17:00,到指定地点:鄂温克旗卫健委(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中心C区6014室)领取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规定时间内不领取者视为放弃。
2.考试统一在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设置考场,由旗公开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基本素质能力,设蒙文、汉文试卷,满分为100分。《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理论及专业能力水平。按临床医学、护理学、蒙医学、蒙药学、药学、医学影像学(包括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七类分别命题。每类命题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4.报考蒙医岗、蒙药岗位的考生,《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均为蒙文试卷。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综合基础知识》为蒙文试卷,《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为汉文试卷,蒙文试卷零分者不予录用。
5.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均为汉文试卷。
6.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上加2.5分。(请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7.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政策加分)×30%+(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8.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为准。如出现两个环节成绩都相同的情况,再另行加试确定。
9.本次考试中,苏木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40分;其他岗位设置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5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招聘岗位取消。
10.按照每个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在鄂温克政务网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旗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鄂温克政务网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旗卫健委、旗人社局组成工作组负责安排。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后,旗卫健部门汇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送旗人社局。应聘者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要求
因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原因放弃等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予递补。试用期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递补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鄂温克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于20个工作日内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反映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凭旗人社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在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以及在聘用通知下发前参加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考试被录取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继续就读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放宽条件医药卫生专业人员,用人单位在聘用合同中须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调训、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四、其他
(一)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考生注册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温克政务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旗卫健委人事科教0470-8818313
旗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470-8980061
旗人社局事业股0470-8819917
旗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470-8819417
旗人才流动服务中心0470-8819317
本《简章》由鄂温克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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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鄂温克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zip
2020年鄂温克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zip
鄂温克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