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7.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22日至2003年6月22日期间出生);
8.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信息发布。通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6月28日(9:00-11:00;15:00-17:00)。
2.网络报名邮箱:ldtx85521419@163.com。
3.网络报名需要提交材料:乐东黎族自治县2020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表格见附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上传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尚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可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所聘用岗位规定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4.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原则上定于笔试前一天进行,应聘人员需携带《乐东黎族自治县2020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和遵纪守法情况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没有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由所在社区或居委会出具)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职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如实提交有关报名材料。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涂改(变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特殊教育等相关知识。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应当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人数超过1:3的(含1:3),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即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近半年内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2020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毕业体检表。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即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对其档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
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由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空缺的名额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县政府审批。
2.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乐东县特殊教育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五年(服务期限不满五年者每年应缴五千元违约金);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可续聘,连续两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聘用期内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得随意调动工作。
3.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由县财政全额发放工资;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根据现有职称(职务)档次按我县同等教师待遇办理。
4.聘用人员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留着原籍也可迁入我县,档案关系统一转至我县,由县教育局负责管理。
5.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学校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服从安排、不按时到学校报到上课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8078950566,0898—85521419,0898—8552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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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