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
招聘教师人数共90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2018年、2019年的择业期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1984年6月30日至2002年6月30日出生)。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2018、2019年参加我县公开招聘的违约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9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7月14日止。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登陆https://www.qgsydw.com/qgsydw/进入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供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报考指南(见附件2),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系统初步审核。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7月24日
(14:00开放)至7月27日期间,登陆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20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必须于2020年8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在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报名成功者,需申领粤康码。必须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信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7年6月30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笔试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龙门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加分。以上材料,需在资格审查确认期间提交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予认定,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退回考生。
(1)资格审查(特指“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的考生)及材料确认时间:2020年7月15日-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的,取消加分资格)。
(2)资格审查及材料确认地点:龙门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龙门县城文化路9号)。
6.入围面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主要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参加笔试人员,须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须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我局。我局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试讲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工作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3.考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被录用的教师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承诺书,从到我县任教之日起,5年内不得调出龙门县教育系统。
(六)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龙门县教育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