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1.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
5.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
6.“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服务期满(含到2020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岗的人员。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退役大学生消防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岗位名额,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转为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山阴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yin.gov.cn/)发布,公告期7个工作日。参加招聘人员报名结束后请密切关注山阴县政府网相关招聘信息,通过山阴县政府网查询整个招聘工作环节,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阴县政府网—公告公示—山阴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入口:
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357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9:00—7月11日18:00;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9:00—7月17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近期免冠正面红底证件照。未取得到毕业证的2020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供学校开具的可以如期毕业、按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证明。上传前请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将会影响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服务期满合格证书”。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山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3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7月17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核减、取消的服务基层岗位转入一般性岗位。被取消的服务基层岗位的报名人员自动转入一般性岗位报名,无需改报。
一般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若减少到一个仍达不到3:1的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岗位被取消的考务费用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时间:2020年7月9日9:00—7月19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山阴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2.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于7月19日18:00前按报名规定先在网上缴费。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于笔试结束后到山阴县人社局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符合减免条件到现场退费。确认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3.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由山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组织,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山阴县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除提供报名时打印的《山阴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外,还应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含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消防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山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关专家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立考官小组,人数5—9人,考官全部外聘,报考教师岗位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备课时间一小时,授课时间15分钟,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等的,考生必须达到70分以上。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有关事宜在山阴县政府网站通知。
1.体检: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阴县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县人社局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审核盖章。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后应聘人员在聘用岗位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试用期1年。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其他事项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人社部门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山阴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力度。市级组织或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确定。
咨询电话:0349—7024932
监督电话:0349—7071244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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