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杭州湾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杭州湾新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部,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居于上海、宁波、杭州、苏州等大都市的几何中心,是宁波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的门户地区。宁波杭州湾新区是浙江湾区经济的核心区,也是全省着力打造的标志性、战略性改革开放大平台。
宁波市杭州湾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宁波医院、宁波市第二医院杭州湾院区)系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全额投资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医院按照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建设,规划建筑面积约为20万平方米,床位1200张,项目投资超14亿元。项目于2014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18年内交付使用。宁波市杭州湾医院现委托两家百年医院负责医院的管理和运行,两家医院将分别派驻强大医疗团队入驻医院各科室,努力将宁波市杭州湾医院建设成为宁波乃至浙东地区高端医疗中心。
• 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本科学历公开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至7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第二医院4号楼606室—宁波市杭州湾医院人事科 ,电话:0574-83874428,联系人:史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网站或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书、劳动合同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招聘单位报名,交考务费100元。
海(境)外留学回国(境)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酌情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科学历人员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及英语知识两门。具体考试科目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每门总分为100分,笔试总分100分,专业知识、英语知识分别占50%和50%。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网站或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着重综合知识能力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总分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网站或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四)公示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和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招聘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63098092
宁波市杭州湾医院
2018年7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