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副主任医师年龄45岁以下(1974年7月8日以后出生),主任医师年龄50岁以下(1969年7月8日以后出生)。
5.现职在一级及以上综合公立医院从事临床医学工作,且具有3年以上院长或5年以上业务副院长(含班子成员)工作经历;或者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公立医院从事临床医学工作,且具有5年以上中层正职管理工作经历或学科带头人经历。
6.具备事业编制或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在职人员。
7.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近5年内获得过地市级以上政府综合表彰先进个人、在地市级以上卫健系统获得过卫生专业专项奖励以及参加援鄂抗击新冠病毒疫情的优先考虑。
历下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参加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任职(聘任)证明,包括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材料。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20年7月8日为截止日期。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业务副院长2名,其中济南市历下区第二人民医院业务副院长1名,济南市历下区第三人民医院业务副院长1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9日17:00。
审核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0日11:30。
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zzrskqhm@jn.shandong.cn。
(二)报名流程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将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编或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证明、任职(任免文或聘书)及工作年限证明、各类荣誉证书和业绩证明以及个人自荐等材料扫描后打包压缩发至指定邮箱,文件名以姓名加报考岗位命名。《同意报考证明》由人事主管机关出具,可在进入考察体检时提供,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的,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所有涉及个人信息需严格按照人事档案认定信息填报,尤其是“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
2.资格初审。卫健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审核结果反馈。根据应聘人员上报材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核查验,并告知审核结果。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资历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资历评价占40%,面试占60%,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所有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资历评价
资历评价采取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与年限、荣誉和业绩等,以量化赋分的形式进行评价。资历评价选派专家组进行评判。
(二)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时未达到1:3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考察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历下区政府网站。
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比例将资历评价和面试成绩核算相加,计算出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根据引进岗位,按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的录取;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学历高的录取;学历层次也相同的,对并列考生重新组织面试,最终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上述方法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历下区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等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因应聘者本人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调配手续。后期,根据工作表现,按组织程序研究任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应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七、优惠政策
拟引进的紧缺人才,其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优先安排。
八、其他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复习教材,也不组织任何培训班。引进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同时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0531-86969867
点击下载>>>
中共济南市历下区委组织部
济南市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