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德才兼备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70人,其中,专任教师32人,保育员22人,保健医3人,炊事人员(含厨师、面案)13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
2.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本人为赤峰市户籍,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二)健康条件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为强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所有考生均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蒙健康”APP和盟市健康服务公众号、健康服务APP申领“健康码”,并于现场审核和面试当天按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达不到健康条件要求的不能申报。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除以上基本条件、健康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相应岗位条件
1.专任教师: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符合“先上岗、再考证”相关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毕业生(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保育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保育员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符合“先上岗、再考证”相关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毕业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保健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或符合“先上岗、再考证”相关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毕业生(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炊事人员:严格按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试行)》配备。
“先上岗、再考证”相关条件是指: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属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保育员资格、保健医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认定条件,参加本次招聘不受资格条件限制。
(四)下列人员不能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及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2.有传染病等不适合在幼儿园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权限
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医由区人社局牵头组织招聘,炊事人员由幼儿园自行招聘,与统一招聘同步完成,报人社局、教育局审核备案。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现场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补录。
(一)发布公告
在红山区人民政府网、一览红山人才网等网站发布公告。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者任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负责培训。
(二)自愿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可自行到发布公告网站下载《红山区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后打印、签字,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将通过红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三)现场审核
由区人社局、教育局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合格者发放《红山区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1.审核时间:将通过红山区人民政府网、一览红山人才网等网站发布。
2.审核地点:红山区教育局(昭乌达路钟楼斜对过,原红山区政府大楼)1018室。
3.审核所带资料:
审核时须本人携带健康通行码“绿码”、《红山区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报名表》、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或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www.chsi.com.cn),同时需带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四)招聘方式(面试):才艺展示+试讲
专任教师和保育员才艺展示分绘画、弹琴、舞蹈、唱歌四类。绘画为必选类,其它三类为自选类,自选类中任选一类展示即可。
1.时间、地点:具体见《红山区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
2.绘画项目集中测试,采取统一命题方式,绘画内容由工作人员现场抽取,绘画(简笔画)不超过10分钟。绘画用笔自备,所用纸张统一发放。
3.试讲内容可自选幼儿园课程。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试讲顺序(每人试讲后即进行才艺展示),试讲和才艺展示(自选类)两项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试讲和才艺展示满分100分(试讲占40%,绘画占30%,自选类才艺展示占30%)。考场不提供多媒体设备,也不提供各种乐器(如必要可自备乐器),只提供伴奏曲播放设备。
5.试讲和才艺展示结束后,现场宣布个人分数。所有人员试讲和才艺展示后,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名额中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另行组织试讲。
6.保健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不超过8分钟。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体检、考察
体检具体办法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出现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延补录)。公示体检和考察通过者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录用人员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与待遇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单位。新招聘的幼儿园工作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列入事业编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1年。其中,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相应条件的毕业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用人单位与先上岗的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执行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录用人员工资,参照2019年录用人员工资标准:
1.试用期工资:厨师月工资3000元,面案月工资2800元,专任教师、保育员和保健医及其他炊事人员月工资2000元。
2.试用期转正后工资:厨师、面案月工资按试用期月工资的1.3倍发放即厨师月工资3900元,面案月工资3640元;专任教师、保育员和保健医及其他炊事人员月工资2790元(其中含绩效工资300元、岗位报酬200元,具有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津贴100元)。
3.从试用之日起为所有聘用人员上“五险”。
4.农村幼儿园聘用人员享受农村教师交通补贴每月120元,同时享受乡镇苏木工作补贴每月200元。
5.绩效工资半年拨付一次,与在编职工绩效工资同步发放。
七、纪律监督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八、报名咨询电话
0476-8243360(红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
0476-8882321(红山区教育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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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