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鉴于省食检院承担任务的高专业技术性和高工作强度,拟定招聘的检验技术岗位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应届或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国家一类本科),双一流高校毕业或国家级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的优先。
2.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不超过30周岁。
3.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并可根据河北省高学历人才选聘政策,办理正式事业单位编制。
4.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或不良信用记录。
5.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疾病,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及精神、心理疾病。
(二)另招聘1名工勤岗位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或不良信用记录。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疾病,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及精神、心理疾病。
三、招聘岗位名称及岗位条件
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址:河北冀联人力资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86号河北冀联人力资源集团2楼)。
3.报名方法及提交资料:现场报名。
(1)《岗位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及学信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白底照片2张(规格:358*441)及其电子版。
(4)其他资料:如个人简历、专业资格或等级证书等。
注:证件类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留存备案)
4.资格审查及初步筛选: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河北冀联人力资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会同省食检院办公室、省食检院用人部门筛选应聘人员个人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及初步筛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具备参加笔试资格。
5.报名咨询电话:0311-87833593、18333110600(同微信)。
(二)笔试。
笔试: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内容为行政行为能力与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等,不发放学习资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及实操。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2.面试方式:省食检院专家成员组成面试考官组(不少于5人),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察。
3.操作考核:面试通过后,由用人部门指定专人对其进行5个工作日的试验操作考核。
(四)组织体检。
考试结束后,将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安排上岗。
(五)拟录用人员公示。
对笔试、面试、操作考核、体检均通过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冀联集团官网进行公示。河北冀联人力资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工资原则上与在编职工同工同酬。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此次公开招聘实际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或招聘人员到岗后因各种原因出现人员流失,空缺岗位将由河北冀联人力资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开招聘要求,随时自行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后到岗试用。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已招聘上岗的,将终止劳动合同,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请在《岗位申请表》上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同时确保招录期间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本公司对所有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六)此公告由河北冀联人力资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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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