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8人,具体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科研能力。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在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者年龄在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在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资格审核
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向指定邮箱发送申请表,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并提供相关的电子佐证材料,包括:
(1)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个人荣誉等证书扫描件,或含有成绩单的学校推荐表(应届生),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
(3)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自动回复为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反馈初审结果。在面试时请将报名材料原件送设岗单位审核确认。
(二)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5个工作日后,由设岗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分期分批组织考试考核。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设岗单位通知参加考试。考试以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以模拟试讲、学术报告、专业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和方式由学科专家组根据岗位职责、专业要求等内容拟定。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照择优录用原则,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公示、聘用环节。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咨询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有关本次招聘专业问题、招聘进展等请联系设岗单位,政策咨询等请向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人力资源管理处公开电话咨询。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网址:http://hias.ucas.ac.cn
报名电子信箱:zhangyiling@ucas.ac.cn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71-86080695
监督电话:0571-86080961
本公告由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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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
2020年7月6日